7月24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精神,依据本市《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建设交通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25〕96号)要求,该部门联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组织开展2025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简称“住建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25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是2025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市级行业性职业技能大赛项目之一,将聚焦城市更新、城市治理、精细化管理和城市韧性等新领域、新赛道,探索建筑机器人行业应用标准规范,推动数字化、智能化赋能行业发展,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评、以赛促干,充分发挥大赛引领作用,加快培养行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为行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增强新动能。
二、组织架构
本次大赛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联合主办,由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建设协会、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施工行业协会、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上海市房屋修建行业协会等主要承办。
本次大赛设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组成,全面指导、统筹本届大赛各项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人才开发评价中心,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本届大赛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
组委会办公室下设若干竞赛组,分别由主要承办单位牵头设立,负责各项目赛事的具体组织实施。
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上海住建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基地,负责本次大赛的技术文件指导和活动场所支持。
三、竞赛项目
本次大赛设置11个比赛项目,其中,正式比赛项目4个: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建筑工程)(三级)、智能楼宇管理员(三级)、燃气储运工(燃气输配场站运行工)(三级)、装配式建筑施工员(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三级);展示型比赛项目7个:装饰装修工、钢筋工、管工、乡村建设工匠、建筑机器人应用技术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建筑涂装工(外墙饰面空鼓、渗漏修复)。其中,部分项目同时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全国住建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预选赛。
四、竞赛技术标准和选手报名条件
(一)竞赛技术标准
正式比赛项目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组织大赛活动。
展示型比赛项目参照行业技术标准,结合实际要求,编制技术文件、竞赛方案,组织比赛命题。
竞赛技术文件由各竞赛组在组委会办公室和大赛基地指导下,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竞赛的要求制定并发布。
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住建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预选赛的项目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行业赛的技术标准,编制技术文件、竞赛方案,组织比赛命题。
(二)报名条件
参加正式比赛项目的选手原则上应依据本市经备案的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报名参赛。
参加展示型比赛项目的选手须按照竞赛组制定的报名条件报名参赛。
五、竞赛安排
(一)报名选拔(7-8月)
本次大赛选拔由各竞赛组自行组织实施,应广泛发动,采取定向邀请与各区、各企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内部遴选、择优推荐、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方式进行,由各竞赛组将最终推荐选手情况上报组委会。
(二)决赛(8-10月)
决赛前由各竞赛组按竞赛项目分别组织裁判员、参赛选手开展赛前培训,并严格按照经备案通过的竞赛实施方案组织竞赛活动。各竞赛组应在竞赛实施方案中,对选手总成绩并列的情况明确操作规程,可调整理论、实操分数权重或加时赛等形式区分排名,避免并列情况发生。
六、竞赛取证方式
正式比赛项目中,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建筑工程)(三级)、智能楼宇管理员(三级)、燃气储运工(燃气输配场站运行工)(三级)项目采用参赛成绩取证方式组织竞赛,且为直接决赛制,参赛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通过相应等级技能评价方式进行选拔,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可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排名成绩按理论知识成绩不低于30%、操作技能成绩不高于70%计算确定。
装配式建筑施工员(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三级)项目采用参赛名次取证方式组织竞赛,分为初/决赛制,初赛阶段由各参赛单位组织自主选拔,按参赛名额遴选参赛选手参加决赛,决赛参赛人数一般不少于50人。决赛阶段由竞赛主办单位按照相应竞赛技术标准,结合行业企业实际自主组织命题,并向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举办的项目,决赛成绩排名前50%的选手,采取“一赛一授权”的方式,以大赛组委会名义、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代章形式,颁发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竞赛排名成绩按各模块总分计算确定。
七、大赛奖励及技能等级晋升
各正式比赛项目决赛设金奖1名(队)、银奖2名(队)、铜奖3名(队),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金、奖牌和奖状。各正式比赛项目决赛阶段第一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选手,可按有关规定优先推荐申报本市高技能人才等相关表彰。通过竞赛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本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各展示型项目决赛设金奖1名(队)、银奖2名(队)、铜奖3名(队),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金、奖牌和奖状。
对在大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相关单位、个人等,授予本次大赛“优秀组织奖”,予以通报表扬。
涉及选手技能等级晋升的按照本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竞赛组要提高站位,精心部署,严格按照经备案通过的竞赛实施方案组织竞赛活动,统筹做好各项办赛参赛工作。
(二)确保公平公正。各竞赛组要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办赛责任,做好裁判人员遴选、管理,严把技术标准和评判规则,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强宣传推广。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总结推广办赛经验,挖掘典型事迹,持续提升大赛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不断优化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
(四)落实安全责任。各竞赛组要制定赛事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设备、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大赛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五)加强资金保障。各竞赛组可通过财政预算、企业赞助等多种途径筹措办赛资金,并要加强资金管理,坚持节约办赛、廉洁办赛。